婚姻合約
幾個星期前的某一天...
在公司跟同事*W*聊到了離婚的議題...
我越跟這些同事聊天,就越覺得*菲律賓真是個奇怪的民族*...
*W*也曾經說過,他們的傳統教育是非常保守的,但是他們的人卻一點也不...
所以他們沒有所謂的*離婚*,只有宣告*婚姻無效*...
她說之前菲律賓有位政客提議...
*婚姻每兩年續約一次*
就像是我們請女傭那樣,兩年renew一次合約...
*W*說得很氣,她覺得這提案超爛...
她的想法是,我們女人每兩年就要看自己的丈夫願不願意繼續跟我們在一起,如果不愛了,男人就可以隨時閃人,宣告婚姻無效...
她的癥結點在於*萬一我們還愛著對方,但男人卻不願意跟我們續約怎麼辦*...
這法案當然是被政府駁回的...
我聽了,先是大笑,然後狂說我非常喜歡這個婚姻法案...
*W*完全無法認同我的想法...
我也承認我的想法確實有點扭曲...
我覺得,兩年檢視一次自己的感情狀態,不好嗎?
合則來,不合則散啊...
我一直是不婚主義的,因為我不認為兩個人應該要為了一張結婚證書,一句頭昏時許下的*一世諾言*而被綑綁住...
死撐死熬,就只為了那句蠢諾言...
那天*W*的說法比較傾向於*決定權在於丈夫*...
是老公們決定要不要續約,老婆們真的就是amah,只能等雇主的回覆,沒有決定權...
這樣當然超不好超不公平超歧視女性...
可是,如果那個法案是*雙方都有決定權*,那我真的覺得太棒了,全世界都應該要通過這個法案...
讓每對夫妻每兩年就可以重新考慮要不要繼續維持這段婚姻,還愛不愛對方,還能不能跟對方繼續相處下去...
這樣離婚率不是就會降低很多嗎?
甚至是根本沒有離婚的問題...
反正那天*W*聽了我的想法,翻了好幾個白眼,直說我的想法太怪異太不正常...
只因為她的想法跟大部分,跟普遍的女人一樣,*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*以及*真愛是可以到天荒地老的*...
而我認知上的愛情與婚姻,是完全與這些論調相反的...
我講完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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